张天任:明确食用野生动物的禁止性规定及安全标准

   日期:2020-05-21     浏览:4    
核心提示: 5月21日,澎湃新闻从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处获悉,今年全国两会,他将向大会提交《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
  5月21日,澎湃新闻从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处获悉,今年全国两会,他将向大会提交《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议案》。

  张天任表示,《野生动物保护法》自2016年修订后,对保护野生动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次疫情反映出该法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的内容。具体理由如下:

  一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缺失有关防范公共卫生风险的内容。这次疫情发生后,一些学者提出,野生动物携带病菌,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补充防范公共卫生风险的内容。

  二是长期以来,我国滥食野生动物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由此引发的滥捕、滥猎,非法运输、非法交易活动十分猖獗。不但对我国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资源造成极大破坏,而且给我国公共卫生安全带来较大风险。

  三是在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上仍然存在较多漏洞,由此造成非法猎捕与人工繁育混杂不清,不但影响了野外野生动物种群的保护,也严重影响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有序发展。

  四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执行法律上仍然存在较大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法律对有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不够具体明确是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张天任建议,在以下几方面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

 一是在第一条立法目的中,增加有关防范公共卫生风险的内容,并在具体保护、管理措施上增加相应的内容。

  二是完善管理体制,对一些部门的职责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应当对各级人民政府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作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

  三是对第三十条有关禁食野生动物的规定予以补充完善,强化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措施,补充防范公共卫生风险的内容,明确食用野生动物的禁止性规定内容和安全食用标准,并对野生动物的检验检疫作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

  四是对非法捕杀、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作出更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补充行之有效的打击措施。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进一步补充明确保护措施。

  六是进一步加大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处罚手段和处罚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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